太陽主場135-127加時險勝爵士,常規時間最后時刻,比賽戲劇性拉滿。
距離比賽結束還剩0.9秒時,布克對馬爾卡寧犯規,后者準備執行兩次罰球,此時爵士120-119領先1分。
隨后馬爾卡寧兩罰全中,爵士122-119領先太陽3分;但太陽憑借完美的戰術,在僅有0.9秒的時間里,由阿倫命中絕平三分,最終通過加時贏下勝利。
有球迷認為馬爾卡寧應該故意罰丟第二個罰球,以此耗掉比賽時間,就可以確保勝利。
但也有球迷認為馬爾卡寧的選擇沒錯,這是最穩妥的做法,如果故意罰丟有可能出現違例等意外狀況,而罰進至少可以保證不輸。
不做事后諸葛亮,客觀來說,你認為馬爾卡寧第二罰是否應該罰進呢?